续费同价 开通便利 营业厅直签
咨询热线:400-915-113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400电话资讯 >> 申请办理

北京发布新版《租房合同》!租房也要办理网签!

作者:400电话申请中心日期:2023-03-17浏览次数:193

  各位粉丝:

  去年9月1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北京的住房租赁将进一步规范,这部法规明确,今后租房也要进行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我们也发布了相关推送,引发大家广泛关注。

  

  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北京市修订了《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

  今天,市住建委发布了三个《合同》示范文本,并正式推行使用,今后大家租房将签订新版合同。在新版《租房合同》中,有一条“强制性条款”(不能修改的约定),就是合同签订后应当办理租房网签和登记备案。

  此外,合同中还明确,如果是租住长租公寓等住房租赁企业的房子,企业要在租客退房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1

  在之前的推送中我们曾经说过,大家都知道买房要网签,因为网签是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此次立法中,北京在租房中推行网签和登记备案,也是为了保障房主和租客的合法权益。

  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全市统一建设了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租赁合同网签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完成,网签后自动提交登记备案。

  此次《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也将这一新要求明确条款落实下来。

  合同中条款是这样的: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若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的,则无需另行办理出租登记。

  而且这一条款并不像租金多少、租期多久等条款那样有选项或自填的内容,是不能修改的,所以可以看作是一个“强制性条款”。

  之前有些租客反映,租房之后房主不配合备案,那么今后在《租房合同》中有了明确约定,双方就必须要履约。

  2

  在这次修订的《租房合同》中,合同的前面还附上了一个“住房出租须知”,这里的条款也是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的。

  比如,如果租住长租公寓等住房租赁企业的房源,住房租赁企业向租客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租金方面,住房租赁企业向租客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也要纳入监管。

  这就杜绝了长租公寓“长收短付”、搞资金池,减少了长租公寓暴雷给租客和房主带来的隐患。

  而退房之后的押金难退也是不少租客面临的难题,“住房出租须知”中明确,除抵扣租金、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租客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租客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此外在租赁关系中,租客一般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实际中90%以上的投诉反映的也是租客权益受到侵害。此次合同条款直接明确出租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行解除合同。

  3

  《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是通过中介居间租房的情况下,房主和租客分别与中介签订的服务合同。

  这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中介费的问题。之前还有媒体曝出房主和租客在租房到期后自己重新续租,之前已经收过中介费的中介,还要再次收费。

  此次在合同中就明确,房地产中介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房主和租客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中介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公司电话
400-915-1135
优惠咨询
131-48401189
微信客服

工作日 8:30-12:00 14:3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