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费同价 开通便利 营业厅直签
咨询热线:400-915-113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400电话资讯

洛阳首宗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成功办理(洛阳二手房产)

作者:400电话申请中心日期:2023-05-20浏览次数:67

  16日,洛阳市首宗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成功办理,卖方在未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房产抵押的情况下,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贷款一并转移给了买方。

存量房“带押过户”是由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银保监、公积金等单位共同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通过创新和完善行政监管手段,实现不动产登记“多登合一”。卖方房产存在抵押且需上市交易的,无须提前还贷或垫付资金就可直接完成过户,过户完成后房屋将重新设置抵押并为买方发放新的住房贷款,实现贷款的无缝衔接。

  如何申请办理“带押过户”?这些问题您需要了解。

  ●什么是“带押过户”?

存量房“带押过户”,是指针对已被购买或个人建造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如存在抵押且需上市交易的,无须提前还贷或垫付资金可直接完成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住房贷款。

  ●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

  有买卖二手房屋需求,且卖方未还清银行贷款、房产仍属抵押状态的,可申请享受“带押过户”。

●申请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抵押房屋转让申请

  2.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3.贷款审批材料

  4.抵押房屋的转移预告登记

  5.抵押预告登记

  6.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等

  ●办理流程分几步?

  第一步:存量房网签

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可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交抵押房屋转让申请,待对方出具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材料后,即可通过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市民之家窗口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第二步:购房贷款审批

通过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买卖双方须持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贷款审批材料,申请购房货款。贷款发放前,存量房买卖双方及金融机构,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房屋的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

  第三步:存量房资金监管

一次性购买存量房的,申请登记前,买卖双方须与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监管银行签订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贷款购房的,买卖双方须与监管银行签订存量房资金(首付款)监管协议。同时,买方要将购房首付款足额存入存量房资金监管账户。

  第四步:预告登记

一次性购买存量房的,买卖双方须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贷款购房的,贷款发放前,可申请抵押房屋的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合并办理。

  第五步:购房资金拨付

一次性购买存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后,监管银行将监管资金拨付至原抵押贷款金融机构;贷款购买存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监管银行审核后将监管资金拨付至原抵押贷款金融机构。原抵押贷款金融机构在扣除借款后,会将余额返还卖方。

  在完成上述相关流程后,买卖双方即可申请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等相关登记事项的“多登合一”办理。


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公司电话
400-915-1135
优惠咨询
131-48401189
微信客服

工作日 8:30-12:00 14:3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