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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解决企业“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天津津南行政审批局电话)

作者:400电话申请中心日期:2023-06-19浏览次数:87

转自:司法部

案例8

概要:本案例为对低风险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快捷办理施工审批的案例。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

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

解决企业“办证多、办事难”问题

一、基本案情

天津市津南区某企业准备办理厂房扩建工程施工许可。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在为企业服务时,发现该项目满足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相关要求,引导企业按照相关政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可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企业负责人认为这样大大减少准备材料的工作量,立即着手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2021年4月20日,项目单位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及承诺书一并提交,当天即取得施工许可证。负责人高兴地表示:“在津南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可以对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实行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了我们企业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让我们能够比预计开工时间提早了最少一个月,对我们抢抓市场机遇太关键了!”

二、背景情况

在相关改革文件出台以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项目建设单位虽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设计,仍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中介机构进行图审。因审图机构工作量较大,反复沟通核对会耗费较长时间。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34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承诺书代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三、经验做法

津南区行政审批局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34号)及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免于提交证明。

(一)采取申请人自愿的原则。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同时,明确对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申请人,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以承诺书代替相关证明。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求,申请人通过提交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告知承诺书,即可代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审批部门不再收取该证明,经审核其他申请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即可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有效解决了办理相关证明手续繁琐耗时较长的问题,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

四、实施效果

津南区认真贯彻便民利企政策,推广采用“一纸承诺”代替“相关证明”,通过“减证”为企业“减负”。2021年至今,津南区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9件,让企业充分享受到“减证便民”的政策红利,极大提升了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改善了政务环境,以实际改革成效优化了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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