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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一次性奖励9000元!欢迎积极参加这项考试→(一次性奖励标准)

作者:400电话申请中心日期:2023-08-31浏览次数:137

大伙儿知道社会工作者吗?

对这个职业了解不?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有什么用?

其实不然,

有了“社工证”,好处多多!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是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保留的139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可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对应,证书权威性高。

国家建立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社会服务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而针对获取社工证的人员

我市多个县区出台了奖励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龙海

根据龙民〔2020〕40 号文件精神:

1.奖励对象及期限: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工作满一年(截止社工考试报名最后日期)及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可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奖励。

2.奖励标准:对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会工作岗位人员,分别给予9000元、6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等单位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所在单位根据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给予报销一次报名费、课本费及差旅费,不享受奖励和补贴。

云霄

1.乡镇在岗职工获取社工证,可以评聘社工职称且有职级。

2.各村(社区)工作人员考取社工证,能更好发挥专业作用,符合部分岗位要求。

3.根据《中共云霄县委人才办 云霄县财政局 云霄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云霄本县居民或户籍不在本县但在本县内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可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奖励。对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会工作岗位人员,分别给予9000元、6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东山

根据中共东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山县财政局、东山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政民〔2019〕95号),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奖励初级3000元、中级6000元、高级9000元。

南靖

根据《中共南靖县委组织部 南靖县财政局 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靖县民政局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靖民〔2020〕22 号)文件精神:

1.各村(社区)工作人员考取社工证,能更好发挥专业作用,村(居)两委工作人员获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并受聘在村(居)社会工作岗位的,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分别给予每月100 元、200元和400元的专业技术职务补贴;当年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只享受一次性奖励,不享受专业技术职务补贴。

2.南靖本县居民或户籍不在本县但在本县内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奖励。对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会工作岗位人员,分别给予9000元、6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等单位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所在单位根据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给予报销一次报名费、课本费及差旅费,不享受奖励和补贴。

目前,

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正在火热报名中!

■ 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朋友:

一年一度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21年10月16日与10月17日举行。

■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8月18日

■ 报名网址:

http://www.fjpta.com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试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社工就业前景良好,可就职于民政、妇联、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司法矫正服务机构、公安文职部门、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社会救助和管理机构等。

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向上滑动查看)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条件说明: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考试级别与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系统在线核查、核查部门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沿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核查情况。在线核查不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上传或填写的信息。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由核查部门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报考高级的,需上传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

(四)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在线核查过程中,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所属报名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人工现场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有关证明材料。

(六)网络缴费:1.收费标准。《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报名费按每科65元标准收取;《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报名费按每科61元标准收取;《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报名费按79元标准收取。

2.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3.考生缴完费后没有点生成票据,过后可关注“通缴云”公众号查询并找回。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就快截止,

考证奖励丰厚,还不行动吗~

来源:漳州新闻网综合龙海网官网、云霄融媒、东山融媒、南靖之窗

本期编辑 赵露佳 本期组长 周惠真

值班主任 吴荣光 总编辑 赖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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