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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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注意啦!
防火戒严期内
进入龙口市凤凰山区域的人员和车辆
需持临时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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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口市凤凰山森林防火卡口
持证通行的温馨提示
防火戒严期内,进入龙口市凤凰山区域的人员和车辆需持临时通行证从森林防火卡口进入。
◎东莱辖区居民可到东莱街道所属村或社区办理临时通行证;
◎非东莱辖区居民需要到凤凰山公墓的,请到宫家疃村委办理临时通行证。
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具体办理地址如下: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违规违法用火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月23日17时30分,招远市玲珑镇睦邻庄村北山森林失火。经查,系王某某在山林作业期间,吸烟引发山火造成重大损失。王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招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28日14时04分,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村南部山域森林失火。经查,系陈某驾驶挖掘机作业时,吸烟后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至车外,引发山火造成重大损失。陈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龙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重要提醒
龙口市全域野外禁火
龙口全域严禁烧荒、烧地堰、上坟烧纸
点篝火、野外烧烤等行为对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和打击!
龙口市全域野外禁火通告
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综合研判我市森林防火形势,市政府决定2月10日至5月31日为2023年度全域野外禁火期,特发布全域野外禁火通告。
一、全域全时段禁止野外用火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城区、村庄,全域全时段严禁在焚烧池等指定区域以外进行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严禁进行烧荒、烧地堰、烧秸秆、烧农作物废弃物、烧垃圾等农事用火;严禁未经审批开展计划烧除、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篝火、取暖做饭等用火行为。
二、严肃查处违规野外用火
自然资源、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用火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执行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三、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鼓励广大群众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违规野外用火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能提供确切证据(视频、图像等)指证违规用火人员的,对举报人员给予500元奖励。举报电话:110,119,8517395。
特此通告。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来源:幸福东莱、龙口新闻、芝罘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