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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
洛阳公安交警邀请各新闻媒体
召开新闻通气会
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驾管业务、电动自行车挂牌”
进行详细解答
驾管方面问题答疑
疫情期间驾驶人考试恢复工作解答
(一)“三全三增”恢复驾考工作。
即:启动“全部考场、全科目类型、全工作时段采取业务受理期间增加中午服务时段、当日业务不完结增加延时服务时间、周末节假日增加热点科目考试场次”工作模式,全面有序恢复我市驾考工作。争分夺秒、将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最大能力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帮助。
9月3日起,我市城市区及各县、区共计33个机动车驾驶人考场(10个科目一考场、12个科目二考场、6个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5个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场),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周密制定人群分流计划的前提下,在全天8个法规规定时段(8:00、9:00、10:00、11:00、13:00、15:00、17:00及晚19:00启动的大中型驾驶证夜考),分科目全面有序恢复每周投入考试计划15000人次以上,启动涵盖八大类、三科目全部科目类型(小型车驾驶证初次申领考试、大中型驾驶证增准驾车型考试、摩托车驾驶证增准驾车型考试、军队驾驶证换发地方驾驶证考试、外籍驾驶证换发国内驾驶证考试、驾驶证实习期满换证考试、驾驶证满分教育考试、驾驶证注销可恢复考试)的考试业务。在政策允许条件下,最大限度解决群众驾考难题。
(二)破解群众关心“四种情况”热点问题
第一类情况:2021年7月20日起至9月3日期间,已预约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
洛阳交警已在省交警总队的指导下,通过大数据比对,已于8月20日完成为全市此类28331名考生统一取消考试预约工作。考生被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可累计下次考试使用,最大限度保证考生权益不受影响。
第二类情况:驾驶证学习证明在7月20日至9月3日期间已经到期,受此次疫情汛情影响未能及时完成考试的考生。
分为两种解决办法:驾驶证学习证明在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已经到期的考生,已统一延长有效期至10月底,我市交管部门已通过交管12123平台发送延期通知短信至考生手机,个别未收到通知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预约科进行登记补录;驾驶证学习证明在8月21日至9月3日期间到期的考生,我市公安驾管部门已通过大数据库进行逐条比对登记,正在与省交警总队积极协调,采取主动措施帮助延长有效期限。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所预约科进行核实登记,驾管部门在核实后,将统一上报省总队予延期处理。
第三类情况:驾驶证学习驾驶证明在9月3日至9月30日之间即将到期的考生。
我市公安驾管部门已取得省交警总队授权,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所预约科完善核实登记流程后帮助解决。
第四类情况:自9月3日起算,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已不足六个月的考生。
我市公安驾考部门已于8月30日投放考试预约计划时,在“交管12123”APP中扩大“绿色通道”预约计划至7月20日之前的3倍以上,该通道只面向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已不足六个月的考生开放,周均投放量在1200人次以上。根据我市考生大数据库信息比对数据分析,应可全面满足此类考生的优先预约需要。
(温馨提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所预约科地址:开元大道与经五路交叉口南一拖里科汽车公司院内,联系电话:65505303)
恢复考试后的疫情应急措施详解
“五步措施”迎战疫情,有条不紊“万无一失”
当前,我省疫情形势虽有很大程度缓解,但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科目驾驶人考场,仍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始终紧绷“万无一失”这根弦。我市各考场在恢复考试前,已制定周密应急预案,并完成多轮次应急演练,这里要再次提醒广大考生,遇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时,切莫慌张,跟着考场管理人员完成以下“五步措施”就行了。
第一步:考生在入场“健康码”、“行程码”检查中出现异常后,请不要惊慌,原地等候考场工作人员引导;其他考生应在考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该区域至安全防控区,保持隔座间隔,等待防疫部门消杀防控处理,在此期间,暂停该时段考试工作;
第二步:考场工作人员在完成其他考生疏散后,将异常考生引导至已预先设定的隔离防控区就座,启动原因调查登记,详细了解考生自述情况,并第一时间按照已分发的各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表,向当地报告,等待防疫专业人员到来。在此期间,做好考生心理疏解工作,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第三步:疫情防控专业人员到达后,考生及考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做好人员转移登记及现场预防性消杀工作;
第四步:在配合疫情防控专业人员完成人员转移,征得专业人员同意后,有序引导其他考生恢复该时段考试工作,同时完善其他考生应急联系方式登记,提醒其他考生在给定时间内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区域,减少疫情风险;
第五步:考场工作人员启动跟踪落实机制,按两小时间隔保持与负责转移、调查异常考生的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对接联系,及时掌握调查结果,利用官方媒体进行解释发布,消除疫情防控隐患。
电动自行车挂牌问题解答
一、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由公安交警部门主导,人保公司配合开展的一项利民举措。依据省总队《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委托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网点、保险网点等社会机构代办的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依据公安部交管局与人保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人保公司为市区群众免费上牌,鼓励自愿购买保险。为更好开展上牌工作,对外公布的每个上牌网点至少配有一名民警负责维持现场秩序,解答市民在上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关于上牌区分绿牌和黄牌。绿牌是为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所配,如“具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硬性指标的电动车。黄牌是已购买的在用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过渡牌照,电动车任何一项标准与新国标要求不符的均属于非国标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要求上牌各网点备齐足够绿牌和黄牌,按要求进行安装。
三、关于上牌时是否需要买保险。依据省总队《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安交警部门本着“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鼓励自愿购买保险”原则开展上牌。需要特别提醒各位车主,由于车主未戴头盔,近年来电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比例占到非机动车伤亡的近70%。统计显示交通事故死亡中74.8%是因颅脑损伤致死。为此,公安部从去年6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行动。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鼓励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赠送头盔。保险最高理赔122000元,附加车上人员责任最高理赔5000元,是对广大骑行群众的一份安全保障。不买保险的车主要自行购买、佩戴头盔,下步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
四、关于9月份起未挂牌是否处罚。结合汛情、疫情对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的影响,本月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依然正常开展,并保持常态化,请广大市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上牌时间。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尚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采取批评教育、督促劝导等措施强化管理,暂不予处罚。
五、关于上牌是否需要驾照。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照,电动摩托车需要驾驶证。具体需要车主查看车辆合格证,如果合格证显示为电动自行车就不需要驾照;如果显示为电动两轮摩托车或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则需要车主携带身份证、发票、合格证到车管部门,经查询属于工信部公告目录里的车辆,按照机动车标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需要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今年7月15日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开始之前已经购买且在用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可上过渡牌,之后购买的严格按照合格证标注的车辆名称进行上牌。目前过渡期内,对于没驾照的车主,交警部门暂不予处罚,但特别提醒各位车主出行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尽快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应驾照。因为按照工信部解释,除国标电动自行车之外的其他车辆均属于机动车范畴。
六、关于网点突然暂停上牌问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市25个网点需要结合各区街道办以及城管等部门工作开展综合情况妥善布置,如个别网点暂停上牌的,会在现场张贴提示牌公示告知;如果全市整体上牌工作有变动,我们会通过“洛阳交警”官方渠道对外发布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洛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七、关于上牌点工作时间相关问题,各网点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12时,下午15-18时。近期,各网点上牌工作稳步推进,会出现人员排队等候上牌的情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网点根据每日工作量会合理安排本网点上牌数,避免人员现场聚集,排队等候时间过长,也请广大市民在上牌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注:如遇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的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65965757。